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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
为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有关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我省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决定,在全省广大未成年人中长期开展以“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际出发,遵循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按照简单易行、切实可行、就近就便、力所能及的原则,动员和组织全省城乡广大未成年人,通过积极参与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在日常生活和学习当中,在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方面,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道德意识、践行道德规范,养成良好习惯、培养高尚品质,做一个有道德的人。
二、基本内容
1.在家庭,以“做一个孝敬长辈的好孩子”为目标,开展“孝敬父母、体验亲情”系列实践活动。提倡未成年人主动分担家务,帮助父母洗碗、做饭,打扫家庭卫生,自己主动洗衣、叠被,培养自理、自立能力;引导未成年人孝顺父母、尊敬长辈,对长辈说话要用敬语,每天向父母说一声温暖的话,经常为父母捶背或洗脚,记住父母生日,并在父母生日时,送上一句温馨的祝福,制作一个表达心意的小礼物,感恩父母,培养孝心;引导未成年人不挑吃穿,不乱花钱,不盲目攀比,养成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好习惯。
2.在学校,以“做一个文明礼貌的好学生”为目标,开展“和谐校园”系列实践活动。引导中小学生尊敬师长,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推行校园文明礼貌用语,做到知礼仪、重礼节;倡导同学之间结对互助,通过交流谈心、节日联欢、补习功课、赠送学习用品等形式,互帮互助,互学互爱,养成关爱他人、乐于助人的品德;组织中小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爱护公物,关心集体,强化集体观念,增强合作意识。
3.在社会,以“做一个爱心奉献的小公民”为目标,开展“爱心奉献”系列实践活动。组织未成年人走进敬老院、福利院、老年公寓、老龄家庭,帮助孤寡患病老人、残疾人和军烈属打扫卫生、整理房间、洗衣做饭,陪他们聊天谈心,为他们读书读报,做“爱心小天使”;动员未成年人积极投身社区建设,参与社区清洁卫生、环境保护、植绿护绿、公益宣传和文化活动,做“社区小义工”;引导未成年人广泛参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学习宣传礼仪知识,文明走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自觉排队不拥挤,热心为比自己更困难的人让座;文明观赛,公共场所不高声喧哗,不乱丢果皮纸屑;文明游园,不随地吐痰,乱刻乱画;文明上网,自觉抵制不良信息;礼貌待人接物,做“文明小使者”。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启动。4月上中旬,各地自行组织启动活动,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大力营造声势,以此带动全省各地开展活动。
2.全面实施。4月起,各地各部门根据本《通知》,要求,制定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并认真地组织实施。同时,在5月10前将实施办法上报省文明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处。
邮箱:linyi3300@163.com
电话:0431-88904109
3.阶段小结。2009年上半年,组织省内主要新闻单位对活动的阶段性情况和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适时召开由省文明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组织的“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座谈会,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一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传教育的重要载体,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具体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各级文明办要加强与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各级教育、团委、妇联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把道德实践活动与各部门开展的“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建设和谐校园”、“手拉手”、“雏鹰争章”、“祖国发展我成长”、“‘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等多种形式的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周密部署,扎实开展,取得成效。
2.加强宣传,营造气氛。省里积极争取在吉林日报等都市类报纸开辟“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专栏,报道活动的进展情况和活动的效果,发表有关言论和评论;在吉林电视台少儿栏目加强有关活动的宣传报道,营造浓郁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在吉林文明网、吉林教育网、吉林共青团网、吉林妇女儿童网开设“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道德实践活动专题,登载活动的系列报道和未成年人参加活动的收获体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要比照省里的做法,做好宣传和营造氛围工作。同时,各中小学校要运用校园网、校园广播、校报校刊、黑板报、宣传栏等阵地,通过组织主题班会、队会、团日活动,举办演讲征文,征集道德格言,开展自评互评,引导学生在活动中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城市社区和农村乡、村的版报、墙报、宣传栏要及时反映未成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孝老爱亲中的好人好事、新气象,引导活动广泛开展。
3.加强指导,搞好示范。各地要自上而下地建立起指导与协调机制,努力把活动落在基层,并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要充分发挥学校的主渠道作用,明确校长、班主任、辅导员的工作职责,把道德实践活动作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内容,做出具体安排,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活动。要确定一批中小学校作为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的联系点和示范点,并通过积极的示范引导,推动活动广泛开展。
4.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各地要联合相关部门整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文化设施、国有企事业单位、各类校外活动场所,开发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法制教育、民族团结教育、文化艺术教育、科学教育、国防教育、环境保护教育等多方面的社会实践资源,协调解决制约中小学开展道德实践活动的条件和保障问题,为未成年人开展道德实践活动提供平台。
5.扎实推进,务求实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贴近未成年人思想实际、贴近未成年人生活现实、贴近未成年人群体的原则,扎扎实实地推进活动。要采取多种形式,寓教于乐,广泛吸引未成年人参与,使“知荣辱、树新风、我行动” 道德实践活动和“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成为广大未成年人的自觉行动。要重在实际行动、重在持之以恒、重在形成机制。要加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联系卡,记录学生参加活动的情况和实际表现,作为学生德育考评的重要依据,使广大未成年人都能自觉参加活动,并在活动中体验感悟,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各级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组织,要适时加强对基层的督导和检查工作,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吉林省文明办 吉林省教育厅
共青团吉林省委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2008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