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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须知

     
   

 

一、凡年满16周岁以上,身体健康的求职人员均可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必须遵守中心各顶规章制度,按照中心安排的培训日程,认真听讲,做好记录。

三、培训人员要保证培训时间和质量,参加培训结业考试。

四、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人员,中心将优先安排其上岗。

五、保持室内卫生,严禁在室内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乱扔果皮纸屑等杂物。

 
     
     
  来  源:SRC-293
发布时间:2005-12-05 09:49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省妇联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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