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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6日,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活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会上,省公安厅和省妇女联合会联合表彰了5个“巾帼建功”先进集体、5名“巾帼建功”标兵、22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30名“模范公安民警家属”。其中“巾帼建功”标兵同时被授予“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省公安厅政治部主任张永禄同志、省妇联副主席包晶华同志分别宣读了《关于表彰全省“模范公安民警家属”的决定》、《关于表彰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和“巾帼建功”标兵、先进个人的决定》。与会领导为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发了奖牌和证书。通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东丰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何晶、长春市公安局绿园分局西安广场派出所陈坚同志妻子张秀娟分别作为“巾帼建功”活动先进集体、标兵和“模范公安民警家属”的代表在会上发言。省妇女联合会杨湘岚主席,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韩英俊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希望全省女干警适应时代需求做学习的女性,做忠于党和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楷模。希望全省广大公安民警家属传承中华美德,弘扬时代精神,携手共建和谐家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