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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和“巾帼建功”标兵、先进个人的决定
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妇女联合会: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平安吉林、和谐吉林的总目标,忠实履行公安机关职责,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全省公安机关广大女民警,巾帼不让须眉,忠于职守,奋力拼搏,在各自岗位上建功立业,为公安事业的发展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进一步调动全省公安机关广大女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巾帼建功”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省公安厅、省妇女联合会决定:
一、以下5个集体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先进单位,分别颁发奖匾和奖金5000元。
长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
吉林市公安局看守所女子监区中队
辽源市公安局行政审批中心
通化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资料室
省边防局长春边防检查站执勤业务二科
二、以下5名同志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标兵,并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杰出女警官” 荣誉称号,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2000元。
王 琦 吉林市公安局昌邑分局新地号派出所民警
张速芬 四平市公安局经济案件侦察支队政委
何 晶 东丰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副大队长
赵晓岚 白山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王秋丽 长春市消防支队政治处副主任
三、以下22名同志评为全省公安机关“巾帼建功”先进个人,授予“全省公安机关优秀女警官” 荣誉称号,分别颁发证书和奖金1000元;同时请各市(州)妇联授予 “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付昕阳 长春市公安局机关党委民警
胡玉晶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非机动车管理处处长
刘艳宏 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民警
苑玲鸽 长春市公安局二道分局户籍科副科长
刘金玉 长春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重庆路派出所教导员
陈玉环 长春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办公室副主任
李 健 吉林市公安局船营分局河南街派出所民警
孙爱英 吉林市公安局看守所女子监区中队中队长
周淑清 梨树县公安局治安防范大队民警
杜春雨 通化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副处长
李欣春 通化市公安局看守所民警
庄 妍 白山市公安局新建分局刑警大队民警
李翠霞 大安市公安局慧阳派出所教导员
周戈锋 白城市公安局网络监察支队支队长
郝玉清 汪清县公安局政治处民警
金荣华 延边州公安局派出所工作指导处民警
张淑瑶 松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驾管科民警
田 平 松原市公安局督察处民警
郜永洁 吉林市公安局警卫处副处长
吴立格 省边防总队医院主治医师
岳 岩 省公安厅信息通信处调研员
姜丽娟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长营大队民警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奋力拼搏,再创佳绩。全省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忠于职守,爱岗警业,争先创优,扎实工作,为维护全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促进吉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二○○七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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