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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1月6日通过)
各位执委、同志们:
现在,我受吉林省妇联第十届常委会的委托,向十届二次执委会做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05年工作的回顾
2005年,全省各级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全国妇联九届二次执委会和省委八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紧紧抓住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重大契机,突出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作用这一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扎实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各级妇联深入贯彻中央、省委的重大战略部署,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组织动员,深入学习理论,广泛征求意见,深刻剖析问题,切实加强整改,提出了党员先进性的具体标准,制定了规章制度,形成了长效机制。各级妇联坚持把先进性教育与妇联工作相结合,与“振兴吉林,二次创业”相结合,与加强能力建设相结合,密切了与妇女群众的联系,增强了妇女群众工作能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创新发展。在省委召开的总结会议上,省妇联受到了中央督导组的表扬。
全力推进妇女创业就业。按照省委省政府“全民创业促就业”的要求,提出并认真落实了“百千万行动计划”,全省共培树“巾帼创业带头人”107人,培育创业女老板1012人,培训家政服务员10658人,其中省妇联利用欧盟项目资金培训的387名学员全部获得中级家政服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全省“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深入实施,资金总额已达1135万元,全年借出项目资金425.45万元,直接扶持680名下岗失业妇女创业,带动1091名下岗失业妇女实现就业。“百千万行动计划”与“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是省政府“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之一。我省在白城、辽源利用全国妇联循环金帮助17名妇女成功创业,带动189名妇女实现了就业。妇女就业“牵手”品牌进一步扩大了影响,经过努力争取,为省妇女就业指导中心(“牵手”家政服务中心)增拨了编制,充实了人员。在省政府举办的成果展示和论坛活动中,妇女创业促就业工作得到了充分展示,省妇联关于妇女就业的论文获特别奖并在大会进行了交流。以“二次创业、振兴吉林”为主题的“巾帼建功”活动进一步深化,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同志撰写的《“巾帼建功”——全民创业的新亮点》在《吉林日报》、《中国妇女报》发表,文中阐述的主要精神以及全省“巾帼建功”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三八”节期间,表彰树立了“巾帼创业带头人”标兵、优秀家政服务员、妇女就业先进社区、先进牵手家政服务中心等创业就业典型。
为农村妇女增收致富提供切实服务。紧紧围绕县域突破战略和全省农村工作重点,不断深化“三抓一创”活动。组织、动员农村妇女投身粮食、畜牧、加工、园艺特产和绿色食品五大产业,制定并下发了《关于在全省农村妇女中开展“五户”竞赛的实施方案》,提出了到2007年实现经济效益、人才效益、社会效益的具体目标,全省以妇女为主的“五户”分别达到126万户、23万户、3万户、4867户和7923户,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农村妇女新经济组织得到进一步发展壮大,全省3000多个农村妇女新经济组织在推动妇女增收致富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工作有了新进展,省妇联被纳入“阳光工程”指导小组,全省农村妇女劳动力转移培训8万多人,其中“阳光工程”计划内培训43525人,占计划总数的33.5%,实现就地转移8.6万人,外出转移5.6万人。全面启动农村妇女“小额信贷促增收”活动,召开了现场会议,推广了吉林市妇联和农村信用社“五户联保”模式,吉林市委调研室在全国妇女扶贫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相关经验,全省共向55956名农村妇女发放小额贷款2.1亿元。
进一步强化宣传思想工作。继续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在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十周年之际,开展了“宣传月、宣传周”活动,各级党政领导撰写理论文章77篇,在吉林妇女网和各新闻媒体发表,党校和行政学院将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教学内容得到进一步落实。“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成立了吉林省“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环保家庭”、“文明楼栋”、“美德在农家”、“防治艾滋病,健康全家人”等各项家庭特色活动扎实开展,我省在全国创建“平安家庭”会议上介绍了经验,成功举办了第三届“家庭文化艺术节”并获全国优秀组织奖。切实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工作,编印了宣传教育提纲,深入开展“十讲”进社区、村屯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三八”节期间,省妇联评选表彰了吉林省十大杰出母亲和优秀母亲,各级妇联宣传表彰各类妇女典型1300多个。
加大依法维权工作力度。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为重点,开展了“妇女维权月”、“法律宣传月”活动,举办了维权干部法律培训班,对妇联“四五”普法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参与了《劳动合同法》、《物权法》等6 部法律法规的修改,向全国人大、省人大、省政协提出了关于出台社会救济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的议案提案。进一步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与司法厅、卫生厅联合建立了吉林省家庭暴力验伤中心,配合省公安厅对家庭暴力调处工作进行督察,向各级法院推荐214名妇联干部为人民陪审员。修订了妇联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开通了12338妇女维权公益热线和16838198玫琳凯反家暴热线,全省妇联系统共接待妇女群众来访、来信、来电7901件,办结率为100 %。恢复了吉林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并设立了妇女维权专项基金,筹建了我省第9所“春蕾小学”,“寻找千名爱心父母为孤残儿童编织毛衣”活动得到社会的积极响应,中国儿基会“安康计划”为百名弱视儿童义诊工作和国务院防艾办“消除歧视,关怀艾滋病家庭”项目在我省顺利实施。
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筹备召开了第四次吉林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协调有关部门调整修订了2001-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目标和任务,确定了“十一五”期间促进妇女儿童发展的22个重点扶持项目,完成了2004年监测评估报告,制定了中期监测评估工作方案。开展了创建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示范县(市、区)活动,并命名了5个县(市、区)为首批省级示范单位。“三八”节期间,开展了“关爱母亲、援助母亲”活动,筹集资金15万元,为1000名贫困母亲进行了免费健康体检。开展了婚检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我省被全国评为优秀组织奖。年中,由省政府领导带队深入到市、县(区)对农村妇幼卫生保健、小学教育及城镇妇女就业创业等问题进行了调研和视察。加强了妇儿委办建设,9个市州全部解决了人员编制和经费,县(市、区)中解决人员编制和经费的分别达到72%和93%。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上,李斌副省长代表省政府妇儿工委介绍了经验,省妇联受到表彰。
家庭教育工作取得新进展。以“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为有效载体,继续履行好家庭教育工作的牵头责任,召开了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座谈会,全省县级以上家庭教育组织机构发展到197个,农村(社区)家长学校发展到2655所,组织家庭教育报告会1201场,征集家庭教育研讨文章48篇,培训家庭教育骨干135人,表彰省级优秀家长学校102所,目前正着手编写家庭教育教材。
大力推进妇女人才工作。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文件精神,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用好人才三个环节,认真研究制定了妇女人才工作方案,积极申报并实施了吉林省女性人才信息库等4个人才工作项目,广泛采集与储备了副厅以上和部分处级女领导干部及各方面优秀妇女人才信息,建立完善了分层次、分类别的妇女人才库,与省委组织部联合就贯彻中组部[2001]7号文件和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和调研,省妇联被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
妇联能力建设实现新突破。按照“能力建设年”的要求,在提高组织能力和干部素质上下大功夫。着力提高妇联基层工作水平,省妇联召开了第七次基层工作会议,建立了工作联系点,编写了《基层妇女工作读本》,在“标准化妇代会”活动的基础上,与省委组织部在基层妇联组织中开展“三创建一提高”(创建群众满意班子、创建妇女经济合作组织和社区服务实体、创建妇女活动阵地,提高妇联干部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能力)活动。加强妇联组织建设,协调有关部门成立了省直机关妇委会,在县乡改革中确保了乡镇妇联独立设置,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村妇代会主任进党支部、村委会的比例分别达87.2%和78.9%。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妇委会的联系合作。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县级以上妇联普遍对基层干部进行了至少一周的培训,省妇联举办了妇联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培训班,组织高校和省直机关妇委会干部参加培训和考察,推动妇联干部下派、上挂锻炼,7名机关年轻干部被派到基层加强实践锻炼。
区域合作与对外交流取得新成果。积极开展纪念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十周年活动,拍摄了《发展中的吉林妇女》专题片,参加了“中国妇女发展十年成就展”并获组织和设计奖,发起并主办了有全国妇联和七省市妇联领导参加的“妇女参与发展”区域交流活动,接待了日本宫城县日中友好女性委员会、塞舍尔妇女代表团来访,赴韩国参加“环东海女性指导者交流会”,组织女干部及女企业家赴美国考察。
一年来,我省妇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妇联和妇女工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妇联、团体会员、全体执委辛勤工作的结果,也是全省各族各界妇女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对大家表示最衷心的感谢!在总结成绩的同时,也应看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很多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在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增收致富,扶持困难妇女儿童和自身建设等方面还要不断加大力度,提高水平。
2006年的工作思路和安排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确定了“十一五”期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进入实质性突破阶段的关键一年。全省各级妇联一定要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站在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全国和我省的发展形势、主要矛盾、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谋划好妇联工作。
2006年全省妇联工作总的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省委八届八次全会和全国妇联九届三次执委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省工作中心,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和自主创新,以促进妇女创业就业和增收致富为重点,以落实“法制宣传年”为主线,以全面提高妇女素质和开发妇女人力资源为关键,以妇联组织和干部能力建设为保障,努力做到深化载体统筹城乡妇女发展,履行职能全面代表维护权益,扩大宣传营造良好环境,加强建设提高群众工作水平,团结动员广大妇女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为振兴吉林经济做贡献
实现更快更好发展是“十一五”规划的首要目标。各级妇联要牢牢把握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的中心任务,抓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全省加快发展的重点,以“创造新岗位、创造新业绩、创造新生活”为目标,继续坚持“城市农村统筹、创业就业并举”的工作思路,深入抓好大培训、大服务,积极拓展、创新、深化“双学双比”和“巾帼建功”活动,更加有力地促进城乡妇女在全面参与经济发展中实现自身发展。
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既是我省加快发展的重点,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各级妇联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三抓一树”为载体,全面推进“双学双比”活动。抓“五户”(“优质粮种植大户”、“精品畜禽养殖大户”、“农产品加工大户”、“园艺特产生产大户”、“绿色食品发展大户”)竞赛,帮助广大农村妇女发展具有地域特色、适合女性经营的生产项目,向产业化、集约化、标准化要效益,在创名牌、出精品、扩规模上下功夫。要进一步加强同农村信用联社的合作,继续深入开展“小额信贷促增收”活动,使贷款的规模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抓妇女劳动力转移输出,做好转移输出前妇女观念的更新、职业技能的培训以及转移输出后的跟踪管理和权益维护等项工作,逐步建立妇女劳务输出服务体系,妇女在“阳光工程”培训中的比例力争达到40%以上。抓农村妇女新经济组织建设,加大服务和协调力度,在宣传带动、教育培训、信息流通等方面为农村妇女新经济组织的发展壮大创造条件,帮助广大农村妇女提高组织化程度,进而提高整体竞争力。树文明新风,充分发挥妇女在文明建设中的特点和优势,以“富裕在农家、美德在农家、整洁在农家、和谐在农家”为目标,引导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绿化美化环境、保护节约资源等文明家庭、文明村屯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在改变村容村貌、倡扬文明风尚、加强民主管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进一步引领全省妇女以创业促就业。推动广大妇女以创业促就业,实现岗位建功和自主创业是妇联组织的重要任务。要继续探索把“巾帼建功”活动变为全民创业亮点的有效途径,充分调动各系统、各行业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组织动员广大女职工学起来、干起来、赛起来,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省里将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推广系统和行业的活动经验。要大力实施“百千万行动计划”,着眼于帮助广大妇女增强创业意识,提高职业技能和就业本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要培养树立100名“巾帼创业带头人”,还要加强对以往“巾帼创业带头人”的管理,发挥她们在开发岗位、技能培训、带动就业、扶贫助困等方面的作用;对1000名创业女老板的培育,各地都要按照国际劳工组织SYB的模式进行培训,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她们创业提供各种服务;在抓好10000名家政服务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提高培训后的上岗率。要深入开展“公益岗位惠妇女”活动,省政府决定三年内购买10万个公益性岗位,各级妇联特别是街道和社区妇联要主动参与,有所作为,协助政府做好岗位开发、组织动员、实现对接、人员管理等工作,同时使更多的大龄就业困难妇女通过政府购买的公益性岗位实现就业。当前要特别关注女大学生就业难的问题。要继续扩大“牵手”品牌的影响力,全省上下联手,协作互动,把“牵手”家政、“牵手”劳务输出、“牵手”培训三个方面的工作做实做好。要为妇女创业提供更加有力的资金支持,“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被列入“十一五”期间省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项目,各地要加强项目的管理,加快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大力加强妇联宣传思想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任务和保障。各级妇联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进一步整合宣传资源、创新宣传载体、扩大宣传声势,充分发挥妇联宣传思想工作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坚持面向广大妇女弘扬时代主旋律。要立足于使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成为时代主流,向妇女宣传社会,向社会宣传妇女。在妇女群众中深入宣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宣传国情省情和当前的形势任务,宣传妇女事业发展的成就和改革开放过程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妇女典型,引导广大妇女丰富精神世界、增强精神力量,进一步巩固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奋发向上的共同思想基础。要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充实宣讲提纲的内容,继续开展“十讲”进社区、村屯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主流媒体,特别是发挥《中国妇女报》吉林记者站的宣传作用,积极搭载政府公众信息网和党务、农业、就业、教育等各相关网站,着力增强吉林妇女儿童网(http://women.jl.gov.cn)和吉林电视台记者站的宣传能力,提高《吉林妇女》、《时代姐妹》的办刊质量,形成多种传媒共同支持、共同参与、各展所长的妇联宣传工作平台。
深入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宣传力度,加大公益广告中的宣传比重,在媒体开辟专栏、专题,提高公众的覆盖面和知晓率,推动社会性别观念主流化的进程。要促进各级党政领导、各个层面的决策者树立先进的性别意识,继续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加强对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省妇联将举办第二期师资培训班。
大力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新时期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创新和发展。各级妇联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整合各类家庭创建活动,以家庭和谐推动社区和谐,进而促进社会和谐。根据城乡、区域和不同层次家庭的需求,把创建活动与增收致富结合起来,与创业就业结合起来,与普法宣传结合起来,与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与家庭教育结合起来,把提高家庭成员素质作为活动重点,努力调动家庭成员的积极性,突出家庭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地位。继续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平安家庭”、“环保节约家庭”等家庭特色活动,省妇联将下发《深化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意见》,举办“建和谐家庭·促和谐社会”论坛。今年“三八”期间,按照“文明家庭”创建活动要求宣传表彰一批先进典型。
切实提高家庭教育工作水平。深入开展“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突出“为国教子、以德育人”主题,探索创新家庭教育实践。抓好家长学校建设,巩固中小学和社区家长学校,着力发展农村家长学校,依托吉林妇女儿童网开办网上家长学校,提高家长学校的覆盖面和家教知识的普及率。积极发挥省家庭教育讲师团的作用,利用省里编写的家长学校教材,层层组织骨干教师培训,充实家教工作者队伍。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上半年省家庭教育学会将召开换届会议并开展研讨活动。
三、充分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为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做贡献
“十一五”时期,我省面临发展的黄金机遇期,同时也是改革和社会利益调整的关键时期。各级妇联要充分认识国企改制、扩权强县、农村税费及综合配套改革等重大举措产生的影响,抓住《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正案)全面实施的时机,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年”活动,扎实履行《妇女权益保障法》赋予的相应职责,确保妇女群众在改革中受益,在改革中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吉林、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贡献力量。
加大法律宣传和源头参与力度。将学习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纳入全省“五五”普法规划,抓好“三八”维权月主题活动,编发宣传资料,举办知识竞赛,开展学习培训。积极参与省人大制定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地方性法规和修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工作。进一步发挥维权协调组、维权法庭、维权席等机构的作用,形成运用法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强大合力。
努力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按照全国《信访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基层信访工作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省妇联信访工作制度,充分利用妇女维权热线,提高信访处理质量,做好理顺妇女情绪、协调各方利益、维护合法权益的基础性工作。
大力加强帮扶困难妇女儿童工作。当前要从解决好妇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抓起,重点关注农村贫困妇女、进城务工妇女、老龄妇女、流动妇女儿童、留守儿童等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实际需要,努力为她们排忧解难。要积极向社会呼吁、反映妇女儿童的困难和要求,还要创造条件,尽力而为,积极为她们做好事、办实事。做好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的工作,多方募集资金,充分发挥作用。继续深入实施“春蕾计划”。依托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开展妇女儿童心理及婚姻家庭咨询指导。
积极推动妇女参政议政。要抓住各级领导班子换届的时机,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培养选拔女干部、发展女党员工作,着力提高各级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党政及部门领导班子中女性的比例,配合组织部门办好女后备干部培训班。继续实施人才工作项目,不断提高妇女人才库的管理水平,建设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充满活力的妇女人才队伍,为推动妇女参政议政奠定良好的基础。
全面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认真落实第四次全国和全省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推动“全省妇女儿童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的实施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强对示范县(市、区)工作的指导,总结交流示范工作经验。抓好妇女儿童规划中期监测评估工作,制定监测评估工作细则,搞好专家培训,提高监测评估质量。做好国家督导评估组来我省检查验收的准备工作。
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高妇联群众工作水平
落实“十一五”规划的任务目标,对妇联组织和妇联干部的能力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妇联要贯彻全国妇联组织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创新为动力,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抓住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基层组织这三个重要环节,在基层组织中以“三创建一提高”活动为载体,不断增强组织活力,提高妇女群众工作水平。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着力打造团结进取、作风过硬、奋发有为、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建设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干部队伍。要加强理论学习,坚持以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进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规范行动;加强岗位培训,省妇联将制定《2006年——2010年基层妇联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规划》,继续举办副科级以上妇联干部培训班,各级妇联要保证村(社区)以上妇联干部每人每年接受一周以上的集中培训;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实行面对面的指导,精简会议活动,继续做好基层联系点的工作。全省集中就妇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状况开展调研。
努力建设富有活力的基层组织。推动有关部门落实“党建带妇建”的原则,将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总体规划,对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实行分类指导。要确保乡镇妇联独立设置,认真解决街道妇联干部兼职过多、兼职不当的问题,加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妇委会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妇联组织的作用,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对兼职的村妇代会主任试行结构工资,进一步解决基层妇联干部的待遇问题。
加快妇联组织创新步伐。按照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要求,妇联组织要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组织。在多年实践中,我们形成了促进发展与依法维权相结合、宣传动员与教育培训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活跃上层与抓实基层相结合、工作开展与自身建设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在此基础上,各级妇联要从工作格局、运行机制、组织体系、管理制度等多方面加快改革创新步伐。一要健全社会化的工作格局。进一步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妇联和妇女工作领导的意见》,充分发挥政府妇儿工委、各大主体活动协调单位、维权协调组织等机构的作用,进一步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协调、社会参与的社会化妇女工作格局。二要探索灵活顺畅的运行机制。在谋划和开展工作中,要突出重点,找准结合点,搭建平台,打造品牌。要推广实体化、项目化的运作模式,不断壮大妇联的企事业单位和工作阵地,切实增强服务妇女群众的能力。三要建立开放式的组织体系。完善并认真执行常委、执委工作制度和妇女代表联系制度,发挥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团体会员的作用,加强巾帼志愿者队伍的建设,加强同各类妇女组织以及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民族宗教界和新经济组织中妇女的联系和沟通,加强与国际妇女组织和港、澳、台妇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各位常委、执委,各级妇女代表和团体会员都要立足本职岗位,密切联系妇女群众,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省妇联将在适当时机组织常委、执委视察妇联工作。四要建立科学有效的妇联系统管理评估制度。坚持以妇女群众的参与和受益程度、社会各界的认可程度、党委政府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准,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工作。在总结三年来妇联系统考核评估工作基础上,不断完善考核评估制度,加大对下级妇联领导班子协管的力度。
同志们、姐妹们,实施“十一五”规划,为妇联工作提供了新的机遇,赋予了我们新的使命。让我们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妇联指导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全省妇女谋求新发展,开创新局面,为“十一五”开好局、起好步做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