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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德伟同志在吉林省妇联十届五次执委(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07年12月29日)

 

各位执委、同志们:

我受常委会委托,向执委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   关于2007年的主要工作

2007年,在省委的正确领导下,全省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十七大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会议工青妇组的重要讲话和在全国妇联调研报告上的重要批示、省九次党代会和九届三次全会以及全国妇联九届四次执委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抓实干,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实现了新发展。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取得新成果。胡锦涛总书记在政协会议工青妇组发表重要讲话和对全国妇联调研报告作出重要批示后,全省各级妇联组织深受鞭策和鼓舞,进行了认真的传达、学习和贯彻,省委书记王珉、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就省妇联贯彻落实意见作出了批示。党的十七大召开后,省妇联下发了学习贯彻的通知,全省各级妇联组织迅速掀起了学习贯彻的热潮,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与吉林实际紧密结合,与妇联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解放了思想,振奋了精神,创新了思路,为做好新形势下妇联工作奠定了基础。

城乡妇女经济参与实现新发展。在农村,以“五到农家”为主要内容的“双学双比”活动深入开展,全省粮食、畜牧、加工、园艺特产、绿色食品等“五户”竞赛成效明显,参赛户达到278000户,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576个妇女创办的新经济组织健康发展;与农村信用联社开展的“小额信贷促增收”活动使6万名农村妇女受益,贷款总额达4亿元;“阳光工程”培训农村妇女60160人,占培训总数的37.6 %;“温暖工程李兆基农民工培训项目”培训妇女500人;农村妇女园艺大专班首批9名学员毕业;“农村妇女科技致富工程”被评为省重点项目并获得奖励;制定下发了《吉林省农村妇女“双学双比”项目管理办法》。在城镇,以争当“巾帼建功”先进个人和创建“巾帼文明岗”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扎实开展,各系统活动日趋活跃,省妇联分别与省卫生厅、交通厅、公安厅、教育厅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吉林大姐”劳务品牌被中国就业促进会评为优秀劳务品牌,建立域外输出基地29个,输出5120人;“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发放借款493万元,扶持带动妇女3061人;“公益岗位惠妇女项目”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妇女18954人,占安置总数的52.46%;“春风送岗位行动”举办用工洽谈会、创业项目推介会等90余场;成功申报了全省首批公共实训基地及SIYB创业培训基地;“巾帼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培训妇女10120人,其中省妇联SIYB培训120人。

宣传思想工作焕发新活力。全省普遍开展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周、宣传月活动,以手机短信形式向800万用户宣传国策知识,在街道、社区、村屯显著位置设立宣传标语,在各大新闻媒体播发公益广告。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编发了《迎奥运·知荣辱·明礼仪》知识手册。努力创新和谐家庭创建活动,“学习型家庭”推出“日学一小时,月读一本书”活动;“环保节约型家庭”启动实施“家庭节能减排行动”;“平安家庭”纳入“平安吉林”目标考核之中;有9个村被全国妇联命名为“美德在农家”示范点。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体活动,在“迎奥运第三届全国亿万妇女健身活动展示大赛”中荣获“特色表演奖”第一名和“道德风尚奖”,组织长春市、吉林市10万余人参与全国百城全民健身展示活动,30支妇女健身队被命名为国家级“巾帼文明健身队”。一大批妇女先进典型脱颖而出,表彰宣传了第五届“吉林女杰”、第三届“吉林优秀女企业家”以及“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妇女先进典型,与省委宣传部等部门开展了“巾帼好新闻奖”评选活动。

儿童工作迈出新步伐。加强了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家庭教育科学知识讲座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屯、进机关,出版了家庭教育指导教材,表彰了百名优秀家长和百所优秀家长学校,召开了家庭教育工作座谈会,与省教育厅联合对家庭教育骨干教师进行了培训。加强了留守流动儿童工作,与有关部门下发了《做好农村留守流动儿童工作的意见》,总结推广了延边等地的经验。加强了贫困儿童救助工作,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募集资金90余万元,除直接资助贫困母子和励志少年外,还通过基层资助1000名贫困儿童;取全国儿基会项目资金15万元,对吉林市搜登站镇第二中学校舍进行修缮;积极参与“恒爱行动”,为孤残儿童编织爱心毛衣1500多件。省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作用进一步发挥,副省长、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金振吉亲临中心视察。

维权工作实现新突破。加大了源头维权的力度,参与修订的《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已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这是我省妇女维权工作的重大突破。加大了普法宣传的力度,启动了妇女普法大讲堂,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为重点开展“三八维权周”、“12·4”送法下乡等活动,为4.5万人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加大了信访工作的力度,县以上妇联处理信访投诉6206件,办结率100%。加大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力度,开展了以家庭暴力、无未成年人犯罪、无“黄赌毒”和邪教为主要内容的“三无”社区(村屯)创建活动,加强了艾滋病防治宣传工作

推动两个规划实施取得新进展。宣传中期监测评估成果,编印了《吉林妇女儿童的进步和发展——数据见证》等资料。加强两个规划实施示范工作,召开了示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省政府以奖代投表彰了11个省级示范单位。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解决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各级妇儿工委办公室建设,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高。

妇联组织自身建设开创新局面扎实推进“三创建一提高”活动,与组织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调研督导、培训干部等工作,促进了“党建带妇建”工作格局的形成。大力推动村妇代会主任进“两委”,将“确保村民委员会中有1名女性成员”、“注意选配优秀女党员进村党组织领导班子”等规定分别写入省政府、省委组织部下发的换届选举文件,全省村委会委员中女委员比例达到25.5%,比上届提高3.5个百分点;91.8%的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委会,87.4%的党员村妇代会主任进入村党支部,分别比上届提高了6.5和10.5个百分点。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利用“公益岗位惠妇女项目”为社区配备了1077名专职妇联干部,形成了设置独立组织机构、建立专门服务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的社区妇联组织模式。全面推进妇委会工作,在省直机关妇委会中开展了“妇女工作理论”征文、城乡妇女组织牵手对接等活动,与省高校工委联合对高校妇委会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在清华大学举办了市州妇联主席公共管理课程研修班,组织县以上妇联主席参加全国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培训班,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对各级妇联干部普遍进行了培训。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撰写调查报告12篇,其中《吉林省千名女大学生思想状况调查报告》在《全国妇联信息》刊发。省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的经验在全国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上进行了交流并在《全国妇联信息》刊发。

一年来,我省妇联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这是省委省政府对妇联和妇女工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级妇联、妇委会、团体会员辛勤工作的结果,是湘岚同志和各位执委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常委会对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这里我要特别提出的是,湘岚同志因为年龄的原因,离开了省妇联主席工作岗位,她先后在妇联工作了20多年,任省妇联主席11年,对妇联工作怀有深厚的感情,倾注了大量的心血,领导全省妇女儿童事业取得了突出的成绩。我提议,让我们向湘岚同志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谢意!

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省正处于经济快速增长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妇女儿童发展和维权存在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实现男女平等的任务还很艰巨,我们要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今后的工作。

二、关于2008年的工作任务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十分重要的一年,也是中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召开的一年。全省妇联总的工作思路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省九次党代会和九届三次全会、全国妇联九届五次执委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振兴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吉林的目标任务,以关注民生、促进发展、推动和谐为重点,以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突出重点、破解难点、做大亮点为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妇女发展,突出抓好创业就业、教育培训、留守儿童、依法维权、和谐家庭创建等工作,认真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一)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妇联工作创新发展

党的十七大报告对继续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作出了全面部署,对加强包括妇联组织在内的人民团体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我国妇女儿童事业和妇联工作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指导意义。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上来,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掀起学习贯彻热潮,真正用党的十七大精神武装头脑。省妇联将举办全省妇联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专题培训班,各级妇联都要把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并纳入进社区、进村屯向妇女群众宣讲的重要内容。要紧密联系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同贯彻落实省九次党代会和九届三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更加自觉地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谋划妇联工作,进一步明确方向、理清思路、创新方法、找准切入点,推动全省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以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为中心,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作用

经济建设是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物质基础。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的战略目标,进一步统筹城乡妇联工作和妇女发展。要组织好“双学双比”20年的纪念活动,认真总结“双学双比”活动的经验,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五到农家”活动,切实抓好“‘五到农家’巾帼示范村”建设,切实抓好妇女新经济组织建设,切实抓好“巾帼信息桥”工程的实施,切实抓好推动农村妇女增收致富的综合配套服务。“巾帼建功”活动要在扩面、提质上下功夫,不断扩大活动的成果和影响力;要在落实“以工促农,以城带乡”上下功夫,加大“岗村联动”、“企村联动”等城乡互动的力度,促进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向农村妇女倾斜;要在服务妇女创业就业上下功夫,推动下岗失业妇女和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创业就业,重视女大学生就业,精心组织实施以8个子项目集成的“332妇女创业就业工程”:3个妇女创业就业培训项目,即“巾帼创业带头人培训”、“创业女老板培训”、“牵手家政服务员培训”;3个妇女创业就业资金扶持项目, 即“巾帼创业小额借款”、妇联与农村信用联社共同实施的“小额信贷促增收”、妇联与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共同实施的“巾帼创业促民企腾飞贷款”;2个妇女创业就业援助项目,即“公益岗位惠妇女”、省妇联等部门共同实施的“‘吉林大姐’劳务输出”。力争全年实现培训创业带头人100名,培训创业女老板1000人,培训家政服务员10000人;“巾帼创业小额借款项目”扶持带动1000人,“小额信贷促增收”利用资金3-5亿元,“巾帼创业促民企腾飞贷款”利用资金2600万元;输出“吉林大姐”5000人。省妇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召开第三次全省妇女创业就业工作会议。

(三)以关注民生为重点,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是妇联组织最根本的职责。各级妇联组织要把推动解决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妇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效机制,推动妇女儿童共享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成果。

着力推动解决事关妇女儿童民生的突出问题。密切关注贫困妇女儿童、下岗失业妇女、失地妇女、流动妇女儿童、少数民族妇女、老龄妇女、留守流浪儿童等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倾听他们的呼声,反映他们的诉求,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切实担负起留守儿童工作的牵头责任,在全省推广延边州妇联创造的关爱留守儿童“54321”工作法,创建百所留守儿童家长学校,资助千名贫困留守儿童,为留守儿童及监护人提供法律援助,推动全社会形成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要千方百计做好贫困妇女儿童的帮扶工作,抓住党委政府关注民生、制定公共政策和配置资源向低收入群体倾斜的契机,适时提出帮扶建议,推动贫困妇女儿童救助纳入民政救助工作体系,推动“巾帼扶贫工程”、“春蕾计划”等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救助活动的深入实施,积极做好省妇女儿童福利基金会的工作,发展妇女儿童慈善事业。

切实加大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力度。按照源头参与与推进解决典型案件并举、法律帮助服务与心理疏导并举、利益协调与矛盾排查化解并举、维权队伍专业化与社会化并举的思路,努力提高维权实效。要以普法宣传为重点,通过层层举办培训班、开展“三八维权周”、妇女普法大讲堂、送法下乡等活动,掀起学习宣传《吉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吉林省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高潮,推动妇女群众知法、懂法、用法,推动妇联干部及有关部门做好法规的贯彻实施和监督工作。要推进妇联信访窗口建设,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基层信访工作的指导,提高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推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重大典型案件的解决。要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向妇女开展面对面的防治艾滋病和禁毒宣传教育,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重要作用。

大力推进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继续推进妇女儿童发展重点扶持项目的实施工作,促进规划各项目标的全面实现,努力改善妇女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开展省妇儿工委成员单位与贫困县结对帮扶活动,举办县(市、区)政府妇儿工委主任培训班。

(四)以提高妇女素质为根本,加强妇联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提高妇女素质进而提高妇女全面参与和谐社会建设的能力是妇联长远的、战略性的任务。各级妇联组织要改革创新宣传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提高妇女素质。

认真落实妇女教育培训规划。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多次讨论修改,这次会议下发了《吉林省妇女教育培训规划(2008-2010年)》,这是我们省第一个妇女教育培训规划,各级妇联组织要认真贯彻实施。妇女教育培训是一个系统工程,妇联组织在国民教育体系中要积极发挥推动作用,在社会教育中要积极发挥参与作用,在妇联教育培训中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要针对不同层次妇女的多样需求,开展具有针对性、系统性、实效性的培训;要整体推进女性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党政领导班子中女性比例的提升,培养造就大批女企业家等各类妇女人才;要努力推动妇女与男性平等享有公共教育培训资源,提高城乡妇女受教育培训的比例,在农业科技、绿证、蓝证、阳光工程以及针对中小企业管理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等培训中,妇女比例要达到40%;要通过妇联创造的“现代女性大讲堂”和“十讲”进社区、进村屯等形式,加强对妇女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科学文化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提升妇女的综合素质。

把提高妇女素质与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基础。今年,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有关指标被纳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使这项活动的地位更显重要。各级妇联组织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政策和经费支持,落实好和谐家庭创建的相关指标。要把提高妇女素质和家庭成员素质作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重点,特别是将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融入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努力形成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的新型文明家庭模式。要围绕和谐家庭创建,把“学习型家庭”、“廉洁家庭”、“节能减排家庭”、“美德在农家”等特色活动引向深入。要大力发展家庭文化、广场文化和社区文化,举办第四届家庭文化艺术节活动。要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认真落实省妇联即将下发的《关于加强吉林省巾帼志愿者管理的意见》。要以促进未成年人道德教育为核心,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深化“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活动,加强家庭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家长学校管理,促进标准化家长学校建设。

把提高妇女素质与迎奥运紧密结合起来。各级妇联组织要充分利用迎奥运、办奥运的有利时机,大力提高妇女素质。省妇联将下发《千万妇女“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号召书》和《知荣辱·明礼仪妇女读本》。要以文明的形象迎接奥运,通过举办文明礼仪培训、读书征文、知识竞赛等活动,普及礼仪知识。要以健康的体魄参与奥运,广泛开展群众性健身活动,加强各地健身站点建设。要以勃发的热情服务奥运,深化“争创巾帼文明岗、优质服务迎奥运”及各种为奥运服务的志愿活动,引导妇女以实际行动为奥运会做贡献。

把提高妇女素质与迎接中国妇女十大紧密结合起来。中国妇女十大将于2008年召开,各级妇联组织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向社会宣传妇女、向妇女宣传社会的力度,大力宣传妇女事业发展的辉煌成就,宣传“双学双比”活动20年的丰硕成果。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和培养树立“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双学双比”女能手、“十大杰出母亲”等妇女先进典型,进一步提升妇女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竞争能力,以实际行动迎接中国妇女十大的召开。

(五)以提高妇联组织能力为目标,切实加强自身建设

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了“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带动其他各类基层组织建设”的要求,这为妇联组织建设带来了新的重大机遇。各级妇联组织要牢牢把握“党建带妇建”这一根本原则,全面落实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会议精神,以“三创建一提高”活动为载体,推动基层妇联组织进一步创新发展。要推动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将“三创建一提高”活动纳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目标考核体系,并对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要按照全国妇联基层组织建设“百千万”示范创建活动的整体部署组织实施我省的创建活动,积极创建、申报国家级示范县(市、区)。要加大对社区妇联专职干部的配备、管理力度,制定《社区妇联专职干部管理办法》。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搞好干部培训,确保村及社区以上干部普遍接受培训,组织社区妇联干部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证书培训及评定。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持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要进一步活跃妇委会和团体会员工作,省直机关各部门妇委会组织健全率力争实现100%;与省高校工委联合下发《加强高校妇委会工作的意见》,召开全省高校妇委会工作会议,对妇委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发挥妇女学学会、婚姻家庭研究会、家庭教育学会、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妇女干部学校的作用,推动高等院校女性学科建设,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工作;密切与民主党派妇委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企业家协会、女状元协会等团体会员的联系;进一步发挥各位执委的作用,通过执委密切与各界妇女的广泛联系;加强与港澳台和国外妇女组织的合作,承办好第四届环日本海(东海)地区女性论坛。

同志们,新的一年即将开始,让我们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国妇联的指导下,继续发扬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的精神,继续保持求真务实、埋头苦干的作风,继续增强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动力,不断提高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妇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吉林全面振兴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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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1-08 10:41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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