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这次创建“和谐家庭”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总结了“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实践,交流了各地、各部门的经验,表彰了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会议开得很成功,对于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以家庭的文明和谐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谐的实践活动,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刚才,听了德惠市委、绿园区妇联、文明办和典型家庭的经验介绍,很受启发,也很受鼓舞。在此,我代表市委向荣获“和谐家庭”荣誉称号的家庭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在创建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推动“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 “和谐家庭”创建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社会理想,也是我们党顺应历史发展变化、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做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在家庭这一妇联工作的传统领域开展和谐家庭建设活动,对于全面建设一个经济发达、政治清明、文化繁荣、法制健全、社会安定、生态良好的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构建“和谐家庭”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应有之义。“和谐社会”是由“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社区”以及“和谐企业”等众多“和谐细胞”组成的。因此,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从构建这些“和谐细胞”入手。只有每个社会“细胞”实现了和谐,全社会和谐才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家庭作为社会的细胞,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条件。目前,从全市整体情况看,倡导美德、崇尚文明、追求和谐已经成为家庭建设的主旋律,但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人们的思想空前活跃,一部分家庭也出现了价值观念扭曲、道德行为失范,子女教育有误、婚姻稳定性下降、家庭暴力问题增加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直接影响家庭成员的成长和发展,同时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因此,我们说做好“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一件益国益民的大好事。
其次,开展“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我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需要。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是全市的中心工作。我们做任何工作,都要围绕这个中心、围绕这个大局服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因此,我们必须要树立中心意识,紧紧围绕和配合全市中心工作,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发展上来,把精力凝聚到发展上来,坚定广大群众对我们党的信任和建设社会主义的信心,使每个家庭成员从思想上得到纯洁,从品德上强化修养,从文化上得到提升,为我市实现又好又快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真正使“和谐家庭”创建成果服务于振兴长春这一伟大实践。
第三、开展 “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提升市民素质的需要。市民素质的高低决定着一个城市、一个国家乃至一个民族的整体素质,反映着整个社会的进步和文明程度,也是考量一个城市、一个地区发展后劲的重要人文指标。今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的关键一年。通过开展“和谐家庭”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创建活动,可以引导和动员人民群众在发家致富的同时,追求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追求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生活,从而使每个人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在潜移默化中得到提高,进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要突出重点,切实增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实效性
“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在工作中既要从大处着眼进行宏观指导,又必须从小处着手进行具体操作。
一要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宣传教育是发动群众的一大法宝。要不断拓宽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宣传“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和谐家庭评比条件,宣传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和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家庭观,形成舆论声势。要广泛进行宣传发动,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群众知晓率,在全市营造人人行动、户户参与的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学会用和谐理念、和谐思维、和谐方式,处理矛盾、解决问题,使人们在重视事业的同时关注家庭、热爱家庭,使和谐家庭成为大家温馨的港湾,也成为和谐社会的基本单元。
二要加大和谐家庭文化建设力度。和谐文化孕育和谐家庭。家庭是否和谐,最终取决于家庭成员及其精神文化的和谐。要以提升家庭成员的整体文化素质作为和谐家庭创建的重要任务,广泛开展行之有效的家庭文化创建活动,让和谐文化渗透到每家每户。要继续深入开展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积极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要继续深入开展“学习型家庭”创建活动,提高家庭成员的学习能力,满足家庭成员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升家庭成员尤其是妇女的整体素质,引导她们自觉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带头倡扬“知荣、明耻、促和谐”的时代新风,以良好的家风促进社会风气的进一步好转。
三要加大活动载体创新力度。创新是和谐创建深入持续开展的动力和活力。要坚持与时俱进,体现以人为本,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创建的积极性,把群众路线贯穿到创建和评选工作的全过程,广泛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创建中来,把群众的呼声和要求作为创建工作的第一信号,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作为创建工作的着力点,真正使人民群众成为评选活动的“主裁判”,切实把群众参与的广度、深度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创建成效的基本标准。要根据不同家庭的特点和需要,有针对性地引导城乡家庭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准确把握活动定位,深挖思想内涵,努力使创建活动符合现代家庭特点,切中时代脉搏。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的主人翁精神,积极探索群众广泛参与的有效形式和载体,把群众所想、社会所需结合起来,将创建活动在城乡社区中广泛开展起来。
四要加大评先树优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要认真总结、推广创建活动的典型,对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和奖励,使创建活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从而进一步扩大和谐家庭建设活动的社会影响。对在创建活动中的反面典型要进行曝光,通过树立正反两方面典型,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三、要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和谐家庭”创建活动的长效机制
“和谐家庭”创建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
一是要加强领导,努力形成创建合力。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创建活动纳入工作全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加强检查督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和总结。市文明办和市妇联要牵头抓总,搞好配合,密切协作,搞好工作规划,完善工作机制,抓好活动载体;要切实找准各自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抓好工作的推动和落实。纪检、综治办、农委、环保局、出版局等“和谐家庭”创建的相关部门,要抓好服务于农民,服务于家庭尤其是服务于妇女的科技致富服务;各文化部门,要抓好送文化下乡,切实为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提供服务;各新闻媒体要突出体现“继承传统美德,倡扬时代新风”的思想内涵和以德育人的宣传理念,切实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大力营造创建“和谐家庭”的浓厚舆论氛围和社会思想氛围。
二是要抓好分类指导,增强针对性。城市、农村情况不一,千差万别,因此,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发挥现有优势,对创建活动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创建目标。培育创建活动的示范点,点上先行,以点带面,推动面上创建活动的深化和提高,进一步形成层层抓示范,层层促提高的工作氛围。
三是要抓根本,建立起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要注意在创建工作中抓制度规范、抓工作标准、抓滚动发展,把创建工作纳入到常态运行轨道。市精神文明办和市妇联在年初发了活动的通知和方案,提出了明确的评选表彰办法和奖惩机制,要在工作中加以坚持和巩固。在具体的创建“和谐家庭”的过程中,要更加重视和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更加重视和切实帮助广大家庭成员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以创建“和谐家庭”的实际成效推动我市社会文明程度的整体跃升!
同志们,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是人生旅途中温馨的驿站,是社会发展的“助推器”。“家和万事兴,家齐国安宁”!让我们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齐心协力,扎实工作,不断开创“和谐家庭”建设的新局面,为建设和谐长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