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妇联机关内设办公室、组织联络部、宣传部、权益部、农村妇女发展部、城市妇女发展部、儿童部、机关党委共8个部室,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妇联。各部室的主要职能是:
1.办公室
负责机关的秘书、档案、资料、统计工作及办公自动化管理;组织协调调查研究工作;起草重要文件和领导讲话;编辑发行《吉林妇运》、《妇工信息》;负责外事接待和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审计、房产、物资设备、基本建设、安全保卫及后勤服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2.组织联络部
负责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和机关人事劳资工作;负责妇联组织建设;承担妇联系统干部的协管任务;参与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发现、考察、推荐各条战线优秀妇女人才,联系女领导干部;指导、协调各级妇联干部培训工作,对省妇女干部学校的工作进行指导。
3.宣传部
调查研究城乡妇女思想动态,指导妇联系统的宣传教育和报刊发行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全省妇女扫盲工作;推动家庭文化建设活动;配合新闻传媒及文化、体育、卫生、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开展旨在促进妇女进步、提高妇女素质、增进妇女健康的活动;负责全国及省“三八”红旗手的推荐、评选和表彰组织工作。
4.权益部
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处理日常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对重大典型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配合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依法为受害妇女伸张正义,排忧解难;参与研究、制定有关部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条例,并进行宣传,指导各级妇联信访、维权工作。
5.农村妇女发展部
调查研究全省农村妇女状况;指导农村妇女的文化科技培训,指导并推动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研究开发妇女劳动力资源,促进城乡妇女广泛平等就业;参与妇女卫生保健工作和对贫困地区妇女的扶贫工作;申报农村妇女事业发展国际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
6.城市妇女发展部
指导全省城区妇女工作,组织妇女开展社区服务,促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实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指导厂矿、机关、科教文卫和各民主当派的妇女团体会员以及城区各种妇女组织的联谊工作;组织推动城区妇女再就业培训,为妇女重新就业创造条件;负责与港澳地区妇女组织、人士及海外侨胞的友好联谊工作;做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界妇女工作。承担省女企业家协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7.儿童工作部
动员全社会力量,推动“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实施,开展“三优”工程建设;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培训家教骨干;加强对妇联自办托、幼园所及阵地活动的管理与指导,促进女童入学。申报儿童事业发展国际援助项目并组织实施。
8.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委和纪检工作;领导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委会的工作。
9.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原称为吉林省妇女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1990年成立,1995年更名为吉林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1996年改为现在的吉林省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其办公室工作职能是: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工作;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实施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吉林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协调和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为开展妇女儿童工作、发展妇女儿童事业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和物力;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市州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