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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妇联的性质和任务

     
 

       妇女联合会是党领导下联系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之一。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在中共吉林省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妇女工作。

省妇联机关的主要工作任务

       1.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妇女工作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根据省委的中心任务,研究确定妇女工作的重点,指导全省各级妇联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履行机关职责,开展妇女儿童工作,联系团体会员,并对其妇女工作进行指导。

       2.调查研究全省妇女和儿童情况和问题,及时向省委和省政府报告并提出建议。

       3.指导和推动全省农村妇女的“双学双比”活动及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组织、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4.指导全省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5.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有关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规章的制定,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6.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为妇女儿童服务。

       7.建立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巩固妇女的大团结。积极开展同港澳台地区及华侨妇女的联谊,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发展同世界各国妇女的友好交往,增进友谊,加强合作。

       8.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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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5-11-11 11:15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省妇联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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